5月30日,开封市“殡葬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召开。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晓燕,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长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李正勇,市殡葬事务中心副主任田威威参加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新闻发布科)科长赵宏主持发布会。
推进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事关发展大局,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开展好这项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发布会上,高晓燕重点介绍了近年来我市殡葬改革进展和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
在殡葬改革成效方面她介绍:一是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强化顶层设计。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持续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印发《开封市关于推进移风易俗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开封市推动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事指导标准》等文件,市、县、乡、村四级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四级书记抓移风易俗”工作机制,出台了婚丧事宜具体操作标准,全市1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979个村(社区)实现红白理事会全覆盖,推动移风易俗深入开展。加强督导检查。定期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县区开展移风易俗殡葬改革专项督查,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调研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随机入户走访座谈、开展问卷调查,了解落实殡葬政策以及红白理事会发挥作用的情况,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召开专题会议。建立移风易俗工作双周例会制度,截至目前已召开23次周例会,安排部署全市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工作,明确下步工作要求。举行专项活动。自2009年开始至今,开封市已经举办了十五届“绿色见证生命”——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活动,从当初1个家庭参与,安葬1具骨灰,到今年184个家庭参与,安葬235具骨灰,共为807个家庭、1135位逝者举行了树葬仪式,宣传文明殡葬新理念新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树立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二是持续规范公墓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的通知》《开封市市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对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运营提出具体要求。2022年,经营性公墓进行限价管理,2023年我市实现市、县、乡三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切实保障群众殡葬服务需求。2024年1月,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对2023年度全省倡树文明殡葬新风表现突出地方进行表扬的通报》(豫文明殡改办〔2024〕1号),对开封市实现公益性公墓市、县、乡全覆盖,提出表扬。
三是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加强殡仪馆设施建设。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市殡葬服务设施焕然一新,高标准建成了市殡葬服务园区,为群众提供火化、守灵、悼念、食宿一体化殡葬服务,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成为全省示范标杆;兰考县、杞县、通许县、尉氏县的殡仪馆均已完成软硬件设施提升改造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殡葬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增加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市区和杞县、通许县、尉氏县的惠民殡葬补贴标准从原来的850元提高到1200元,兰考县提高到1290元,凡符合惠民殡葬减免政策的城乡居民,丧属或单位在殡仪馆结算服务费用时现场办理费用减免。2023年,全市共办理惠民补贴17833人次,减免费用2172.113万元,切实兜牢全市居民殡葬服务需求。积极打造智慧殡葬。开通“开封市云祭祀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全省率先开展网络云祭扫,指导全市各陵园、公墓和殡仪馆(纪念堂)把全市5万余个墓位、12443个骨灰盒存放格位实景照片和逝者信息上传至云祭祀平台,实现网上实景祭祀,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在市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及收费标准的介绍中她表示:开封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为开封市2021年重大民生项目,2021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4月28日正式开园投入使用,占地面积约 209亩,总投资约10634万元,共规划9个墓区,规划墓位总数48000余个,树葬墓穴600余个,壁葬4000余个,骨灰架安放格位13000余个,设置机动车位90余个,绿化面积约74000平方米,绿化率约75%,达到园林化、艺术化、生态化的要求。市级公益性公墓开园以来,极大减轻广大群众的丧葬负担,受到群众的高度关注和认可,目前已售出2800余个墓位。
2023年4月11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开封市福安人文纪念园(市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复函》(汴发改收费〔2023〕124号),明确市级公益性公墓设置生态安葬区域(树葬、草坪葬等),对享受民政部门各类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以及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亡故并火化后,经办人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办事处)确认后,可免费安葬至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区域。其他墓位类型收费标准为:骨灰存放格位90元/个·年;卧式单人墓有两种,分别是1590元和6085元;卧式双人墓有两种,分别是7155元和7830元;壁葬墙单人1885元、双人2900元,上述卧式单人墓、卧式双人墓、壁葬墙价位均包含20年公墓维护管理费。她介绍,我市通过各项举措,不断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移风易俗,提升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殡葬为民服务能力,切实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
在提问环节,郭长周在回答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关于“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要求是什么”的提问时介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9〕59号)、《开封市公益性安葬(安放)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汴殡改办〔2021〕6号)、《开封市市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主要要求如下:
一是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程序。市级、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分别由市、县民政部门报同级政府批准,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公益性公墓。
二是公益性公墓的规划要求。应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规划,鼓励“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分步实施”。进行规划时,要注重实用、美观,并结合当地人文、风俗、历史等实际情况,完善公墓设施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积极推广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塔葬和骨灰集中存放等生态安葬方式,为各类生态安葬方式预留足够的空间区域。
三是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标准。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设施齐全的管理(业务)用房,包括服务大厅、悼念大厅、办公楼、信息档案室等;符合标准的墓穴或存放格位;功能完善的公共场所,包括祭扫场所、墓区道路、公共卫生间、停车场等;符合技术要求的给水排水、供电照明、防盗设备、消防设施等。公益性公墓应按规定建设和验收。
四是公益性公墓的价格。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乡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放)服务的公共设施。公益性公墓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应该由各级发改部门进行核价并向社会公示后进行收费。
李正勇在回答开封广播电视台记者关于“市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安葬范围是哪些人员”的提问时表示:
市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安葬(放)范围为下列人员:
(一)凡户籍在我市市辖区的人员(建设有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的乡镇辖区人员除外;去世时间较长,无法确定户籍的人员由生前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提供证明);
(二)在我市市辖区范围内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的学生;
(三)驻汴部队现役军人;
(四)夫妻一方户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人员。
(五)逝者户籍在外地市,但子女户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且子女在我市市辖区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向上述范围以外人员出售或提供墓位(格位)。
田威威在回答开封日报记者关于“市级公益性公墓的业务办理流程”的提问时回复:
一是业务办理预约。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现场、网上受理购墓、骨灰临时存取、制作碑文、瓷像、安葬、合葬、续缴管理费、骨灰迁出等业务和入园预约,并做好登记。
二是墓位确定。工作人员查验逝者火化证明、户籍证明,确定墓位信息并进行登记,签订合同,存档立案,办理墓地证。
三是骨灰临时存取。骨灰存放:工作人员查验墓地证,办理骨灰安葬(存放)。骨灰领取:逝者亲属出具骨灰存放单据,凭墓地证和骨灰存放单据领取骨灰。
四是安葬(合葬)。逝者亲属通过电话或现场预约安葬(合葬)日期,凭墓地证办理安葬(合葬)。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实,确保安葬信息准确无误,并如实记录安葬情况。
五是碑文和瓷像制作。公墓提供碑文和瓷像样式,经办人提供碑文稿件、逝者照片并签字确认,碑文瓷像制作完成后由工作人员负责验收。
六是骨灰迁出。逝者亲属出具墓地证,签订承诺书,迁出骨灰,公墓收回墓地证。
七是墓地证补办。逝者亲属携带在市级公开发行报刊上发布的包含墓地证详细信息的遗失声明(至少已公示7个工作日)。逝者亲属原办理人填写补证申请,工作人员按相关要求办理墓地证。
八是投诉和举报。办理过程中如发现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可拨打市民政局电话(0371-25951280)进行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