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网记者 莫韶华 李彤
随着网络时代来临,买买买和叫外卖成为很多市民的生活方式,但是如何“吃得好、吃得安全”呢?1月17日,河南省人大代表常耘谈了她的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物首先要安全为先
网络食品生产销售的便捷性、入行的低门槛和上线的低成本,使其成为“互联网+”实践的领跑者之一。但由于相关法律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监督查处难等原因,导致网络食品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充斥着各大网购平台,特别是外卖食品质量良莠不齐,极大地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网络食品生产过程相对封闭,无法得到有效监督,食品质量难以保证;此外,因为缺乏监督导致欺诈售假行为严重、产品标示不规范、维权保障薄弱等。再加上处罚较轻,低廉的违法成本也难以对黑心商家形成威慑。”常耘说。
多方联动、多管齐下,还网络食品一片净土
如何解决呢?
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公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指出强化平台和经营者义务,细化严重违法行为具体情形,明确违法行为的管辖,强化调查处理职权,细化抽样程序,明确了责任约谈的情形,强化了法律责任。这表明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法”可治了。
在具体措施上,常耘建议首先强化电商的责任和平台方的监督。平台方在售卖食设立严格的准入门槛,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单独的卖家信用与评级制度。为消费者开通足够的投诉渠道。对于故意出售变质、劣质食品的卖家,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吊销平台经营资格,建立黑名单,联合封杀。
同时,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采取抽查监督、对具体商铺监督和各大电商平台监督相结合,对查出问题的商家和电商平台执行处罚;管理部门定期对各平台的食品问题投诉率与处理率进行公示,提供给消费者权威的信息源,方便消费者在进行网络食品购物时做出放心的选择。
政府管理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教育消费者提高监督和维权意识,遇到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时,善于运用各类投诉渠道,向卖家、平台方、政府部门反映问题,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