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律师是一个听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执业。也有人说律师这个职业就是"一个脑壳一张嘴,一支笔来两条腿。”这就像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律师”这个职业对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但是能够确定的是,我已经爱上了这个职业,我会坚定地走下去。无论荆棘,无论坎坷、无论挫折、无论磨难。我坚信:只要人的内心是明亮的,世界就会变得更加光明。
自强不息,决心用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
登封市宣化镇山海村是登封境内面积最小的一个小山村,人口不足五百;交通闭塞,至今没有一条县级以上公路经过;土地贫瘠,既没有充足的水源更没有肥沃土地,老百姓靠天吃饭;经济落后,村民除在农闲时节出去打工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我就出生在这个村庄。祖上世代农民,再加上所处的环境,出生后我和村里其他同龄人一样在村办小学入学,然后到乡里上初中,虽然有幸考中当时登封唯一一所重点高中——登封一中学习,但终因少不更事在1996年高考中落榜。当时也曾认为自己的命运就是这样,将和自己的父辈一样命中注定只能做个农民,冲动的向命运妥协,放弃了学习,回家务农。务农期间面对落后的经济、闭塞的信息,越发失落,我清醒认识到为只有学习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家务农一年后,我毅然决然又自费到郑州大学法学院自学法律。
在郑州大学学习期间,因目标明确,又有在家务农的磨练,除了吃饭睡觉外,就是到公共教室里学习,仅用两年时间就通过了法律专科全部十六门课程的考试,于1999年10月取得了法律专科毕业证书。2000年我又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为我现在从事律师工作打下了基础。2002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成为一名真正的专职律师。参加工作后,我深感自己的法律知识薄弱,要想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律师,唯有不断学习,至2004年又通过了法律专业本科全部24门课程考试,至今我仍然不间断的参加有关法律方面的培训。回顾以往,若没有坚持不懈的学习,也就不有自己的今天,正所谓“问渠那得清如许,为由源头活水来”!
勤勉敬业,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法治是大前提!律师是我国法治进程的直接参与者,是推动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深刻道出了律师、法治和国家三者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律师要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进步。
律师虽无职无权,但头“带着荆棘的王冠”,手“握着正义的宝剑”,为社会,为人民发光发热。从执业那天起,我就在心里默默定下一个原则,那就是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业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客户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当今社会,每名律师都愿意受理标的额大、社会影响面广的大案、要案,以此来扩大自己影响力。都不愿意受理一些鸡毛蒜皮之事引起的邻里纠纷。然而,这些纠纷在律师眼里可能不值得一提,但在当事人眼中则可能是影响他们一生的天大的事。
曾记得2008年家住登封市白坪乡沙锅窑村段某找到我让我代理一个土地纠纷的案件,这个案件争议的是一块儿面积二分的荒地(在人均耕地匮乏的农村农民可以在集体荒坡上自己开垦小片的土地自己耕种,以增加粮食收成,俗称为“荒地”),我当时就认为一片不足二分的荒地又有什么价值?后经充分了解才知道,这片荒地是段某1989年自己开垦后一直耕种,而2008年6月同村村民李某在向登封市林业管理部门申请林地确权时把争议的荒地也包括在内了,而有关部门在确权颁证时程序违法,就按照李某的申请颁发了林权证书。尤其是,段某是倒插门到该村落户的,而李某又是沙锅窑村的五保户,可知这个事对段某的影响有多大!我出生并生长于农村,深知在农村面子对一个中年男人的重要性,我有义务纠正林业部门的错误,也有义务还段某一个公道!我接代理后,先后三次乘公共汽车到实地丈量拍照,调查当地村民、收集证据,在收集了充分的证据后,先是与登封市林业部门协调,想让他们自己撤销颁发的林权证,但得到的答复是他们颁发的证书是完全合法的。无奈我只好代理段某以林业部门确权时依法进行公告程序违法为由,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并最终促使登封市林部门自己撤销颁发的林权证,段某至今仍在耕种自己开垦的荒地,且在去年的土地确权时得到了确认。当时法治尚不健全,且很少有“民告官”的案件,哪个政府部门都认为自己被告或者输了官司都是大伤颜面的事,这个行政官司胜诉的难度可想而知!
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我始终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尽职尽责,先后代理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千余起,担任过登封市鹅坡教育集团、登封市畜牧局、登封市博奥投资担保公司等数十家企事业、行政单位的法律顾问,并逐步发展以刑事、公司法律事务为主攻专业方向。自2012年负责河南嵩峰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以来,带领我所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成立了刑事、公司、民商、行政四个专业团队,以专业的知识、专注的态度,服务登封人民,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添砖加瓦。
不忘初心,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回馈社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加大全民普法宣传”。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不仅要实现自身价值,更有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回馈社会,积极投身于全民普法工作的责任。
作为一名律师,我深知“大河无水小河干”的道理,一个人实现自身价值是次要的,要成为有益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就必须要对社会、人民作出贡献。同时我作为法律工作者,也更了解我国公民当前法治意识的现状,要想建设法治社会,就必须让广大人民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因此,自我从事律师职业之始,就时刻提醒自己要以提高全民法制意识,以推进法治进程为己任。2008年全国各地法院相继成立少年审判庭,专门负责审理有关未成年人案件,我主动与时任的登封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张建海庭长接洽,自愿接受该院指定免费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使每一位未成年被告人都能想享受到应有的法律帮助。自2012年起我又自愿参加登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的“依法治市讲师团”,截止2016年共为企业、厂矿、学校、村委、老干部活动中心提供法制讲座三十余次,分别宣讲了《婚姻法》、《公司法》、《老年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人民调解法》的法律,并被评为“依法治市优秀讲师”;同时,自2014年开始,积极参与登封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并积极推动“法律援助进监区”活动,于每周的周三到登封市看守所内为羁押人员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该活动受到河南省司法厅高度好评后,并推广全国实施。“付出就有回报”!多年来,我自愿为未成年人、老年人、生活困难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自愿为企业社会开展普法讲座,自愿送法到村,都得到了良好的评价,得到了受援助人的认可,并被推荐为登封市第四届、第五届政协委员。
“际会风云凭空起,踏雪傲霜仗剑来”。中国的法制建设需要年轻一代律师肩负起中流砥柱的重担。作为一名普通的律师,虽出身平凡,但志存高远,虽天资不高,但执着认真,定将用心用力践行一个社会主义法律人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追求;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正确反映民情和民意,积极参政议政,为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推动法治进程献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