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杰:遵章守法 活出精彩

2018年11月21日18:54

来源:大河网

  我叫刘立杰,男,汉族,1979年10月生于周口市淮阳县,2002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随后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众望律师事务所实习,2004年参与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资格证书。自2004年至今执业于河南众望律师事务所,一直专职从事律师维权业务,在2016年7月15日聘任为周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周口市第四届政协委员。

  遵从律师执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提出,在为律师和律师行业提供了发展机遇的同时,对律师和律师行业提出挑战。

  我时刻遵守《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纪律》《律师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具体实践中,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有机结合起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自毕业以后,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期间,从书记员做起,通过庭审锻炼书写能力、了解控辩双方论辩思维、掌握举证内容和审理法官的审判风格等。在河南众望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老律师从接待委托人开始了解案情、策划思路、收集证据、书写诉状等奠定良好的维权基础,并协助老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多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锻炼了良好的维权实战能力。

  在河南众望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期间,秉承一专多能,专长是民商事合同和刑事辩护。执业理念:诚信做人、认真做事。执业以来不仅担任过周口市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新达货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河南大用邦杰食品有限公司和周口市多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而且代表委托人参与多次重要谈判,为当事人提供风险防控法律意见等,为当事人挽回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

  刑事辩护方面在河南、浙江等地为数名被告人成功取得缓刑和有效减刑,个别轻微和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成功取得不批准逮捕和取保候审的决定。在某局长的渎职刑事辩护中,经充分了解案情,多次阅卷和会见被告人,在提出可行性辩护后被法院采纳,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在另一某局长的渎职和贪污贿赂刑事辩护中,为帮助法庭查清事实真相,提出多方位的无罪辩护思路,后经一审和抗诉上诉二审,最终中级人民法院采信了我方的辩护思路,在渎职方面做出无罪判决,在拿到判决书时,维权路上的困难和挫折不值一提,只为法律的正确适用而欢呼。

  起草和审查合同也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经常服务的内容,也是比较困难的服务项目,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我遵循让双方诚信履约和事先规避风险的角度,让合同在合法的基础上具有可实战操作性,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为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是一种义务和责任。在执业期间,为郸城县电击伤的邓某提供全程的法律帮助,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最终讨回了说法;在执业期间,为淮阳县涉及医疗责任的郑某提供长达四年的法律援助,维权路上收到近十份判决书,最终为当事人拿回应得的赔偿款;在执业期间,为商水县涉及交通事故的苏某提供法律援助等等,每年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不低于五件,均取得了委托人的认可和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中,始终贯彻局机关部署的全程跟踪汇报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前提下,做好刑事辩护维权工作。在律师事务所管理活动中,如以“老律师带新律师”活动中,严格要求新律师的成长历程,锻炼新律师的独立分析和办案能力,让其在遵法、有序、健康中成长,为祖国培养新的法治力量。

  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到律师事务所调研活动中,作为律师代表以存在的实际问题,如实反映如执行难、立案难、进门难等问题,确实为律师同仁的维权工作尽一份力,为法治推进尽一份力。

  在律师事务所案件研讨会上,对律师提出的个案分析问题,在努力搞清案件情况下积极分析剖析,拿出个人详细的维权着手思路供其参考,争取为每一个委托案件在合法基础上充分保护其权益!

  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2018年1月积极参与周口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资料发放等活动。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积极协助政府做好涉法涉诉的信访工作,在协助信访期间,为老百姓解答法律咨询,为其指引正确的维权方向,为社会稳定尽一份力。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弘扬法律知识义不容辞,多次组织和参与“法律进社区”“法律走上街头”等活动。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和一名公民,多次组织和参与民间“爱佑公益”“爱心家族”等相关的救助和捐款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美好的明天尽一份力。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积极的参与周口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募捐活动,为困难的律师同仁提供必要的帮助。

  解答法律咨询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经常服务的内容,可以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时是法律和政策的问题,有时是心理方面的问题,也有时是想逃避法律和规避责任的咨询等等,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首先秉承公平和正义的原则为大方针,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合法的基础上和社会稳定出发去解答咨询,不为党添乱,不让政府作难。为咨询者指引正确的化解思路和方法,比如通过双方调解和解,第三方斡旋,提起诉讼或仲裁等,从不鼓动当事人上访和缠访。也有个别的当事人要求书写情况反映或上访材料,通过我的耐心解释和分析利弊,最终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看着当事人远去的背影,我很高兴我是一名法律人。

  在遵从律师执业道德相关规范的同时,我将一如既往的做好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为法治的推进添力添彩!

编辑:康世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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