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闯红灯的三轮车”让城市执法更有温度

2017年12月16日18:57

来源:洛阳市网信办

  2月23日晚,一位名叫“无情的凝澜”的网友,发布了一条微博:在洛阳市,为急救车让道,农用三轮车故意闯红灯,交警喊“他是为急救车让道,放他走!”这条微博迅速在网络上传播,转发点击阅读量一夜间突破两万。网友们纷纷为闯红灯的农用三轮车司机点赞。28日,《洛阳晚报》刊发了相关报道。

  遵规守法停在红灯前,后面却来了呼啸疾驰的救护车,这时候,是依法原地停留还是闯红灯让道?农用三轮车司机给出了一个令人敬佩的答案:明知道闯红灯可能会受到交通处罚,为生命让出一条通道。

  为救护车让行而闯红灯,是放行还是依法处罚?交警给出了一个温暖的答案。本来,对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交警的职责所在。但这个红灯闯的有理由有担当,交警的放行的决定,同样彰显了执法的温度和担当。

  城市执法管理向来是个难题。依法处罚与人情世故之间,似乎有一个难以弥合的冲突点。所以才有了城管的污名化,所以才有了社会对被执法的底层人群的同情。对违法行为是不顾动机的严格执法,还是带有温情温度的适度变通,此次洛阳交警喊出“放他走”,做出了一个温度执法的典范。

  说到底,城市执法管理,终究还是为了人民群众生活的更好。当善行与法律冲突的时候,应该将执法的初衷考虑进去,在必要的时候,为“闯红灯”行为放行,不让善行“含羞”,何尝不是一种转变政府职能,为人民服务的真实展现。

  2016年11月,李克强在上海召开的“放管服”座谈会上,谈到上海梦花街馄饨铺和阿大葱油饼店被关停并重新开张时,点题政府监管要把握好分寸,既要执行监管规定,又要扶持善待群众。“监管也不一定是冷漠的,要多带一点对老百姓的感情。”城市监管如此,城市执法又何尝不是如此?在某些特定时刻,执法也不一定是冷漠的,监管要有温度,城市交通执法管理也可以多一些温度,才能寻求社会上更多的“共赢”。(姜帅渊)


编辑:王世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