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二审 在小区里私搭乱建最高罚10万

2017年11月15日15:33

来源:东方今报

  会议上,《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二审,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关少锋作了关于《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

  十人以上业主联名

  可申请成立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在业主大会筹备阶段,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代表担任,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此外,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业主联名可以申请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物业公司未公示

  收支信息最高罚3万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的有关信息,包括: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服务电话;电梯等专业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公示上述有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小区里私搭乱建

  最高罚10万

  明确17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禁止行为。其中,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拆除的,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申请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强制拆除。

  物业管理区域内

  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而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并在一年内向社会公布。

  该报废的电梯超期服役

  最高罚物业30万元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电梯存在性能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及时维修。

  违反规定,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必要应急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由相关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并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达到报废条件,物业服务企业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及时公示并报告业主,未积极协调依法履行报废业务的,由相关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遇到电梯损坏等六种紧急情况

  物业应先垫付维修费用

  在电梯、消防等共同设施设备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屋面、外墙渗漏等六种紧急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组织维修,并先行垫付维修费用。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即时核准并拨付专项维修资金。


编辑:孙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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