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我国的国歌立法有着不平凡的历程。
1935年,在中华民族面临危亡的时刻,诞生了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这首《义勇军进行曲》鼓舞了中华民族儿女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奋发图强建设新中国。
1949年,筹备成立新中国的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上。这年的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的首次会议在北平召开。毛泽东同志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这个筹备会的任务是,完成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会议决定成立六个组,分别负责完成各项筹备任务。第六组负责拟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及国徽方案。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由于没有如期拟定出国歌,这次会议于9月27日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的第三项作了这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9月29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义勇军进行曲》。10月1日,《人民日报》刊登“重要更正”:“本报29日1版所刊《义勇军进行曲》词‘最大的吼声’应为‘最后的吼声’,特此更正。”
11月15日,《人民日报》刊发“新华社答读者问”,针对人民群众的疑问,对国歌问题作了说明。问:为什么采用《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时的国歌?其中有些词句不符合于目前情况者为什么不修改?答:《义勇军进行曲》是10余年来在中国广大人民的革命斗争中最流行的歌曲,已经具有历史意义。采用《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时的国歌而不加修改,是为了唤起人民回想祖国创造过程中的艰难忧患,鼓舞人民发扬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爱国热情,把革命进行到底。这与苏联人民曾在长期间以《国际歌》为国歌,法国人民今天仍以《马赛曲》为国歌的作用是一样的。
4年后的1953年,我国决定进行普选、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并开始了各项准备工作。1954年3月23日,中共中央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这个草案初稿对国歌问题没有规定。草案初稿提出后,随即在全国各大城市共8000多人中进行认真讨论。在全国政协组织的宪法草案讨论中,有意见提出,国歌和国旗、国徽同样重要,建议把国歌也规定进去。但现在这个歌已与我国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考虑征集新的国歌。在一些地方单位和装甲兵小组、空军小组的讨论中,提出的关于国歌问题的建议主要有:要在宪法中对国歌作出规定,以《歌唱祖国》代替《义勇军进行曲》;增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为义勇军进行曲”一条;增加听到国歌必须立正的规定;对什么节日唱什么歌应有所规定。
1954年6月11日下午,毛泽东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主持召开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以便将修正后的宪法草案交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并决定向社会公布、组织全国人民讨论。在这次会议讨论中,黄炎培说,关于国歌问题,有人觉得现在的国歌是一个抗日战争时期的歌曲,已经过时了。有一个人还作了一首国歌寄给我,要我送到中央来。我个人意见觉得倒是现在的国歌好。毛泽东说,国歌不必规定在宪法上。不喜欢现在的国歌的人,主要是不喜欢“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一句,但是如果说“我们国家现在是太平无事的时候”,那也不好了。现在帝国主义包围得还很厉害,唱一句“最危险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坏处吧。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前,召开了预备会议。在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过程中,有代表建议在宪法中增加关于国歌的规定。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没有规定国歌。
20多年后的1976年10月到1978年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这段时间,我国处在已经结束“文化大革命”,但对“左”的思想还没有来得及进行系统地清理的特殊时期。在这个特殊时期的1978年2月26日至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对国歌问题作了一个新的决定,曲子仍然采用聂耳谱写的《义勇军进行曲》原曲,而歌词由集体重新填写。这个新歌词是:“前进!各民族英雄的人民,伟大的共产党领导我们继续长征。万众一心奔向共产主义明天,建设祖国保卫祖国英勇地斗争。前进!前进!前进!我们千秋万代高举毛泽东旗帜前进!高举毛泽东旗帜前进!前进!前进!进!”
1978年年底,召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和国家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81年6月,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重大历史问题作了实事求是的结论,统一了全党的思想。在这新的形势下,1982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宪法。会议还对国歌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决定,在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这个国歌反映了中国人民的革命传统,体现了居安思危的思想,激励了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多年来已经深入人心。1978年本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改定国歌歌词,各方面一直有不同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许多代表、宪法修改委员会许多委员和各界人士都建议恢复国歌原词。因此,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撤销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3月5日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定。
时间又过去8年,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旗法中与国歌问题相关的规定是: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时间进入21世纪不久,2003年的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结束后,立即启动了对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工作。修宪工作启动伊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梳理汇总了各方面有关修宪的意见,并将这个材料报送领导同志参阅。这个材料反映了有关国歌问题的意见:“近年来全国人代会上,一些代表提出,我国自解放以来,已将《义勇军进行曲》定为国歌,而且已在重大国际活动及重要会议或纪念日时,列入必须演奏的曲目,以体现国家的尊严,但迄今未确认其宪法地位,建议及早在宪法中增加有关国歌的条款。”在这次修改宪法过程中,召开了一系列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在2003年6月6日专家学者座谈会上,有学者建议在宪法中增加关于国歌的规定。在这次座谈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崇德还提出,修改宪法条数不要增加,否则都得调整。经过大量深入的工作和严格的法律程序,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案第三十一条规定,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这样,从1954年制宪到2004年修宪经过50年,国歌写入宪法。
201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里,还应提及的是,从2009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开始,会议的开闭幕式上,由过去的奏国歌改为唱国歌。(阚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