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原农谷改革创新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5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郑州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下面一起了解这两部新出台的法规。
《河南省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
创制性立法 推动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
作为粮业大省、产粮大省,河南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上肩负重任。围绕高标准建设中原农谷进行立法,推动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推动中原农谷高质量发展,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2023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启动相关立法工作,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印发《立法工作方案》。立法过程中坚持“小切口”立法,结合中原农谷乃至河南的发展实际,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进行立法,不搞面面俱到、“大而全”“小而全”,确保法规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河南省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属于创制性立法,是没有经验和先例可循,具有创新性。《条例》的通过将促进我省粮食生产和农业产业发展,为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亮点一:创新管理机制体制 明晰相关单位职责
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原农谷管理体制机制,明晰中原农谷管委会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职责,《条例》设置了体制机制专章,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级主导、市级主责的原则,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科学设置建设体系架构,形成上下共同推进合力,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解决中原农谷发展促进中的重大问题。
亮点二:支持在中原农谷建立新型研发机构
中原农谷的建设目标是打造以种业为核心的国家级、国际化农业创新高地,建立新型研发机构,推动中原农谷种业创新,实现研发平台体系化、高级化、智能化尤为重要。《条例》规定,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种业龙头企业在中原农谷建立以种业创新为主的新型研发机构。完善服务、优化机制,推进种业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实现研发平台体系化、高级化、智能化。
亮点三:吸引高端人才到中原农谷干事创业
为建立健全人才引育机制、创新人才引育方式,吸引更多的种业领域高端人才到中原农谷干事创业,《条例》规定,中原农谷应当引育种业领域高端人才,依托国家、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国际学术前沿的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与国内外农业领域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通过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引进特聘研究员等形式打造一批高层次基础研究人才。
亮点四:鼓励企业承接最新科技成果
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和最终目的,为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积极承接最新科技成果,从而推动实现种业振兴,《条例》规定,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探索种业新品种、知识产权许可、作价入股、盈利分成等多种转化模式,搭建种业等核心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支持中原农谷种业企业积极承接种业领域最新科技成果,与技术原创单位深度合作,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和产业化,尽快培育出更多良种。
亮点五:打造农业专家推广服务系统
为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形成育繁推一体化、完整的全链条育种体系,《条例》规定,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支持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技推广模式,示范推广各类新品种、新技术;采用产业链推广模式,有序衔接新品种、新标准、新技术;建设网络推广平台,打造农业专家推广服务系统。
《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依法立法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时回应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措施,总结、固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一系列新制度、新举措,自2010年12月起施行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部分规定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一致,且内容不够全面、具体,不能很好地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形势。为满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完善相关制度。
关键词:工作机构
为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确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关键词:法治教育
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学生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聘请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促进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
关键词:网络保护
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完善网络社区规则和用户公约,对客户群进行明确区分、身份识别、实名认证,防止未成年人登录、浏览、沉迷网络游戏和低俗短视频,规范引导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低俗表演、网络不良社交等活动,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盲目追星、盲目消费。
关键词:治安管理
《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的治安管理,落实警务责任,完善学校、幼儿园周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将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城区(城镇)学校、幼儿园或者其周边设立警务室,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治安隐患,预防和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