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林栋
近日,省人大代表、三门峡市湖滨区镜鉴法律服务所主任张琳参加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她重点关注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表决通过。对她来说,这部自己参与立法的法规顺利通过,一方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好的法治保障,另一方面也推动了我省民主法治建设。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河南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张琳告诉记者,作为基层法律工作者,她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她共开展法律宣讲60余次,目的就是让更多群众尊法、懂法、用法。
如何让法律知识“活”起来?张琳在法律宣讲中有两个特点:一是提问式普法,从“我说你听”到“你问我答”,群众关注什么就讲什么,在答疑的过程中“以案普法”;二是针对性普法,针对普法对象选择普法内容,进学校就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去农村就说土地承包法、到社区就谈民法典……“如果只是照本宣科地给群众讲法律,普法效果不会太好。只有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才能有效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张琳说。
去年,张琳还提出了关于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建议。她建议健全普法宣传工作体系,形成多部门分工配合,多层次、多种类、多角度的普法宣传体系,使普法工作更接地气,让群众更喜闻乐见。
在普法过程中,张琳注意倾听民声,再把这些民意带到立法工作中。今年3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张琳作为法制委员会委员,针对老师家长普遍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提出学校不得隐瞒校园欺凌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建议,该建议最后被采纳。此外,在《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过程中,张琳所提出的相关建议也被采纳,其所在的法律服务所也被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长期的普法工作让我能够最直接地了解基层群众的法律诉求,同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让立法满载民意、更接地气。”张琳说。
“当选人大代表后,我的使命感更强了,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想为群众干的事更多了。”张琳说,今后将继续踏踏实实做好普法工作,把群众的诉求带到立法过程中,深化民主法治建设,助推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