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人民法院80%的干警在基层,85%以上的案件办结、化解在基层。基层法院工作情况是上级法院工作的一面镜子,要始终把基础工作抓在手中、做在平时,以扎扎实实的基层基础确保审判工作现代化行稳致远。
近年来,基层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巡回送法进乡村活动,通过现场宣讲、模拟庭审、法律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化解基层纠纷矛盾,助力乡村振兴。图为2023年2月28日,湖北省鹤峰县法庭工作人员在前往中营镇的路上。新华社发覃涛/摄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要在“党委领导、多元共治”下,求真务实贯彻落实好“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深化“总对总”多元解纷,将工作重心从分流纠纷的“中转站”向前延伸,助力、引领、支持大量纠纷不出村镇社区,在行业企业“娘家”、在源头就能得到化解。大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因地制宜探寻诉源治理特色模式,既重解纷力量“物理结合”,更重协同发力“化学反应”,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
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
扎实有效推动解决一些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供给、审判工作质效、干部队伍素质、基础设施保障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把脱薄工作作为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出实效。压实脱薄帮扶责任,建立健全领导挂点联系、蹲点帮扶、条线指导、跟踪督导等帮扶指导机制,推动相对薄弱基层法院突出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相对薄弱基层法院要更加“重自强”,转变思想观念、把握发展机遇、激发内生动力,培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深化审判理论研究
要融会贯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不断丰富完善审判理论,讲深讲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做深做实“第二个结合”,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把司法审判实践问题作为源头活水,用好“法答网”,充分挖掘司法审判案件这个“富矿”,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注重“深”、“活”兼具,善于用“有意思”的语言讲好“有意义”的道理,用“听得懂”的案例阐释“听得进”的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