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是人民福祉的最基本保障。因此,我们一定要把国家利益作为最高、最根本的利益,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第一要务。下面我们一起学习相关知识吧!
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的个人和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全社会应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国家安全法治观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遵守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法定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筑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实屏障!(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