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笠俐 王 昭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围绕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各级政府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成效显著,“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创新实践不断涌现,为进一步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决策智能化水平和公共服务精准化水平,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将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用于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放管服”改革等,能够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广泛应用数字技术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渠道,有助于提高公众参与程度,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迈上新征程,要进一步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
提高数字化履职能力。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有利于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政府履职效能。要加强经济数据整合、汇聚、治理,提升经济政策精准性和协调性。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推进智慧应急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推动数据开放共享。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有利于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要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枢纽作用,持续提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支撑保障能力。优化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对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统筹管理,全面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资源汇聚、安全保障等一体化水平。
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推动政府治理法治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能够优化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要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加快建设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
加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通过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强化安全防护技术应用等方式,筑牢数字政府建设安全防线。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等制度,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和保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