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宁

2023年02月08日18:03

来源:河南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刘运宁,男,汉族,199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清丰人,濮阳市清丰县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2021年3月31日7时许,刘运宁和爱人去上班,刚走出小区大门,发现路边一白色汽车旁几十个人围着一成年女子在争吵着什么。突然,听到人群中女子不停地大喊:“救命啊,有人抢孩子了,我不认识他,帮我报警”。刘运宁随即跑到人群前,看到其中有两个老人和一个年轻男子正在殴打成年女子,将其按倒在地拳打脚踢,一名三、四岁左右的小女孩被撕拽的下半身只剩下一条内裤嗷嗷大哭,被那位年轻男子抱到一辆外地车牌的白色SUV车上。小女孩的妈妈连爬带跑,跑到那辆白色车旁,双手死死地抓着车门大声哭喊“给我孩子”,年轻男子从车上一脚把她踹倒在地上。刘运宁对爱人说:“抓紧打110报警!”随即冲向白色SUV车,一把把车内那个年轻男子拽了下来,并告诉他已经报警了,警察没来前谁也别想把孩子带走,有什么事情到公安局去说。年轻男子丢下孩子跑到附近一超市里,抢了一把斩骨刀直接朝刘运宁跑过来,并嚷嚷到:“让你多管闲事,今天我弄死你”。随即将刀朝刘运宁的头上砍了过来,刘运宁用左手臂一挡,右手一把抓住行凶男子手腕,强行把男子手中的斩骨刀夺了下来。刘运宁感觉自己的左臂疼,抬起左臂才发现自己的左臂衣服破损,手掌一扎长的伤口处肌肉向外翻出并不断流血,刘运宁撕破自己的衣服缠住伤口。趁着刘运宁包扎伤口,行凶年轻男子跑到刘运宁爱人身边,拿出他的手机对着刘运宁爱人录像,嘴里说道:“别管我住几年,出来还要找你们算账,谁也别想好过”。 说完便和其他人开车逃逸。之后,刘运宁到医院处理伤口,左臂伤口内外共缝合58针,法医诊断轻伤二级,住院15天出院。案发后40分钟,经清丰县公安局通报,行凶年轻男子系山东观城人,因家庭矛盾到清丰县其媳妇家抢孩子,已于当日在清丰县六塔乡路口被截获归案。

编辑:杨智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