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一直保持着良性互动。民主实践为民主理论的丰富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民主理论的创新突破则引领着民主实践取得重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取得重大进展。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百年民主理论和实践探索基础上提出的原创性概念,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和实践的新概括,对中国乃至人类社会的民主事业意义重大。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中国民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思路,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尤其是在民主方面的需要。
当今国际社会,既有“民主过剩”“民主超速”,又有“民主赤字”“民主失色”。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弘扬和践行民主这一全人类共同价值中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中国答卷,有力回应了少数国家以己为标准对我国民主的质疑和抹黑,给世界上一些还在探索本国民主道路的国家提供了智慧借鉴。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体人民而不是少数人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方面强调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内核——人民民主,一方面突出了中国式民主的基本特征——全过程民主,阐明了我国民主的显著优势和鲜明特色。
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重点和难点不在于让民主这一价值和理念被广泛认同,而在于推动其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明确了民主从价值理念转化为具体现实实践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
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正确的发展道路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注重吸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根本上还是要充分发挥我国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要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制度程序更具有根本性,要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重要制度载体,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要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是民主的主体,实现民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要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发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一方面保证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另一方面保证人民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
要真实管用、解决问题。如果民主只是让大家都说话,随便说什么都行,最后不解决问题甚至还制造更多问题,那这种民主只能是形式上的民主。无论什么样的民主,一定得落脚到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注重过程民主、程序民主、直接民主,又注重成果民主、实质民主、间接民主,既能保证人民民主又能保证国家意志集中统一,是能真正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以重大理念引领伟大实践,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得到进一步体现。
作者:陈培永(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副院长,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
《光明日报》( 2022年08月24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