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韦震玲:保护全职妈妈、全职爸爸 减免其配偶的个人所得税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的一份关于建立家庭全职服务成员职业保障制度的提案一度引发热议。
韦震玲将家庭全职服务成员定义为全职妈妈、全职爸爸及全职成年子女等为家庭提供全职服务的家庭成员。
当前出生率下降,老龄化趋势严重,国家大力发展老龄及幼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据韦震玲了解,居家养老仍是绝对主流,很多家长也更愿意亲自带孩子而不是送去托育机构。又例如一些特殊家庭,家庭中有失能老人、配偶,或有精神疾病患者及其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成员,他们往往需要家庭其他成员的看护照顾,导致这类家庭背负沉重负担,往往也是弱势贫困家庭。
韦震玲建议,推进国家层面对于居家养老扶幼扶弱的赡养扶助模式,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家庭全职服务成员职业保障机制。可以参考一些国家面对生育率低和老龄化问题的经验和做法,例如,把家庭中被服务对象如有固定经济收入来源的向家庭全职服务成员支付一定生活服务费用列为法定义务;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选择回归家庭为家庭提供全职服务,相应减免从业配偶的个人所得税。
韦震玲指出,目前民法典已经对家庭全职妈妈、全职爸爸对家庭提供的劳务付出予以认可,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可以获得补偿,但补偿核算不明确,法院判决的数额往往较低。如果支付生活服务费用列为法定义务,补偿数额则有法据。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