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兴

2020年12月23日10:01

来源:大河网

  李志兴,男,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一级法官。今年以来带领执行局干警执结案件2338件,其中个人结案330件。他善办“骨头案”“钉子案”,为受疫情影响流动资金紧张的某企业执行到位欠款388.9万元,保障企业正常复工复产,该案入选“河南法院护航中小微企业过难关典型案例”。他急群众所急,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停摆”,带领干警运用“网上和解”等方式结案235件,执行标的5056万元。总结出扫黑除恶财产执行“四步法”,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受到省扫黑办领导肯定。先后被鹤壁中院评为“优秀法官”“先进个人”等,带领执行局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编辑:臧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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