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

2020年12月23日10:00

来源:大河网

  王玲,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今年以来带领审判团队共审结民事案件466件,结案率96%。她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效统一”作为价值追求,成功处理某实业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案,既保住了50个家庭的“血汗钱”,又助力企业摆脱困境,成为新乡两级法院办理此类案件的范本。引导诉讼双方兼顾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促成某银行与某企业达成共识,解除对某企业2300余万元生产经营资金的保全措施,用企业出售商品所得偿还银行借款,解了企业燃眉之急,维护了银行长远利益。撰写的《民刑交叉案件处理相关问题研究》,获河南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被河南省委政法委评为“中原卫士”,被新乡市委评为“十杰法官”。

编辑:臧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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