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豫人普办字〔2020〕2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是确保人口普查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我与人口普查”征文和“七人普镜像”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要求,提升全省各界对人口普查的知晓度和配合度,进一步做好河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河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开展河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
作品应围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使广大普查对象了解人口普查的基本内容、普查时间和法律依据,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作品要以独特的视角,挖掘发生在自身或身边的普查故事,展现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提升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的知晓度和配合度,拉近政府统计部门与普查对象间的关系,更好地获取普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为人口普查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摄影类。以讲故事为主,反映普查一线的真实场景,尽量避免会议照、领导视察照、办公室照等。作品要真实可信,内容力求生动有趣,传播力广,画面简洁明快,具有冲击力。作品需提供7寸彩色或黑白照片,单幅照片或组照皆可,作品后需附简短文字说明(照片寄出后不再寄回)。
(二)新媒体类。包括微视频,微段子、微动漫、微音频、微话题等创意主题,作品要通过“小切口”体现“大内涵”,记录人口普查工作,讲述人口普查好故事,展示河南新风貌。作品不限题材、体裁和风格,适宜在移动端平台播出,时长不超过两分钟。
(三)歌曲类。歌曲曲风不限,其中歌词贴近普查,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四)文学类。体裁以诗歌、散文、随笔等为主。主要展现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散文、随笔等纪实类文体不超过1200字,诗歌字数不限。
二、征集时间
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9月30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四、组织方式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口普查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参选作品的收集和初审等工作。新媒体类、歌曲类、文学类作品经初审筛选后分别于9月1日、9月15日及9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分三批次报送省人普办审核,摄影类作品于9月30日前通过EMS寄送至省人普办。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作品征集活动”,邮件正文包括投稿作品、作者姓名、身份证号、作者单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信息。参选作品要在征集时间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对报送的新媒体类及歌曲类作品,经各地初审后由省人普办进行审核,反馈修改意见并同意发布后,由作者自行选择一定的媒介(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平台、微信等)发布,并在11月15日前,将点击量、点赞量、转发量、留言量等能反映作品社会反响的信息截图发给省人普办。摄影类、文学类作品将经过评定后经作者同意通过相关渠道发布。
省人普办将不定期选择部分优秀作品通过河南统计外网、河南统计微信公众号或推荐新闻媒体发布。
五、其它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需承诺涉及的内容是作品是作者原创,不存在版权争议,真实可信,合法合规,不违反公序良俗,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完整权等权利均视为本人默认允许使用。作者自留底稿,来稿作品一律不予返还。承诺书和作品一起提交,承诺书提交的方式可以扫描件、传真,也可以随作品现场提交各地人普办。
六、作品评选
省人普办将根据作品内容、制作水平、社会反响(如点击量、点赞量、转发量、留言量等)等对征集作品进行综合评选,并公布获奖作品,对入选作品将颁发证书。对各类参评作品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
联系人:魏巍
联系电话:0371-69690573
投稿邮箱:372988736@qq.com
邮编:450018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E区1210室 省人普办综合组 魏巍(收)
河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