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高公共机构节水效率,更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近日联合印发《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遴选工作。
《方案》强调,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基础上,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发布“节水制度齐全、节水管理严格、节水指标先进”的水效领跑者名单,加快形成“单位主动、行业联动、多方行动”的节水工作格局,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方案》提出,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每三年遴选一次,重点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领域开展,相关单位要符合水计量、节水器具普及率和漏失率等技术标准要求和规章制度、节水文化等管理要求,经过申报、推荐、审核、公示与发布等流程进行评选后,授予“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