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省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2019年09月04日17:48

来源:河南日报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谭勇

  9月1日,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我省启动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防范化解油气增储扩能带来重大安全风险,本次活动至今年10月底结束。

  按照“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的工作主线,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油气增储扩能作业量大幅增加带来的安全风险,深刻汲取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12·23”井喷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突出新建工程项目、高压高含硫油气井井控管理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升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井喷等重特大事故发生。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新建工程项目和高压高含硫油气开采企业,设置5项执法内容,即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新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通过审查进行施工;高压天然气井、新区预探井、含硫化氢天然气井未安装剪切闸板防喷器,未配备钻井液循环池液面监测与报警装置;高压高产油气井的试油(气)和井下作业未安装液压防喷器及(或)高压自封防喷器,未配置高压节流管汇;含硫化氢作业现场未配备固定式和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硫化氢监测仪未定期校验和检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应急管理部门创新执法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统一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执法模式, 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权限对企业存在《专项执法表》所列5项违法行为的,按照处罚依据严格行政处罚,坚决避免执法宽松软,情节严重的实施约谈和追责,并公开曝光,提高专项执法行动震慑力和权威性。应急管理部将自10月中旬起组织执法指导组,对重点地区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并将对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编辑: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