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2016年10月9日印发《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要求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一是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各地区指导推动各类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根据评估结果,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二是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的政府监管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规范、行业规范,各省级安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组织对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绘制区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推进提升企业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强化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抓紧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智能化平台,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逐步实现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示范带动、教育培训、舆论引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