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蹴球竞赛规程

2019年06月19日20:05

来源: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9月8日至1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2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单蹴。

  (二)男子双蹴。

  (三)女子单蹴。

  (四)女子双蹴。

  (五)男女混合双蹴。

  五、竞赛办法

  (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各组优胜名次共8人(对),采用淘汰赛决出第1名、第2名、两个并列第3名和四个并列第5名。

  (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根据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蹴球比赛成绩设种子队,第二阶段淘汰赛根据分组循环赛成绩设种子队。

  (三)各项目参赛不足8人(对)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四)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8年审定的《蹴球竞赛规则》。

  (五)比赛用蹴球由大会统一提供,其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比赛服装

  每名队员至少备深、浅颜色运动上衣和运动裤各1套。

  八、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报名与报到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编辑:张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