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9月8日至1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一)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3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二)运动员必须能够着轻便服装无协助游泳200米以上。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直道竞速:60米、100米、200米
(二)女子直道竞速:60米、100米、200米
五、竞赛办法
(一)根据参赛人数,具体确定赛次设置。
(二)比赛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8年审定的《独竹漂竞赛规则》。
(三)运动员比赛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制。
(四)比赛用竹漂、划竿由大会统一提供。其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名与报到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