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射弩竞赛规程

2019年06月18日21:00

来源: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9月8日至1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3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四、竞赛项目

  (一)团体项目。

  1.民族传统弩混合团体。

  2.民族标准弩混合团体。

  (二)个人项目。

  1.民族传统弩。

  (1)男子立姿。

  (2)男子跪姿。

  (3)女子立姿。

  (4)女子跪姿。

  2.民族标准弩。

  (1)男子立姿。

  (2)男子跪姿。

  (3)女子立姿。

  (4)女子跪姿。

  五、竞赛办法

  (一)团体比赛。

  1.每队由男、女运动员各2名组成。

  2.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3.第一阶段:每人立、跪姿各10支箭,以4人成绩之和排列名次,前8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4.第二阶段:每人立姿5支箭,以每队两阶段比赛成绩之和排定名次。

  (二)个人比赛。

  1.比赛分两个阶段。

  2.第一阶段:立姿(跪姿)每人20支箭,依据成绩排列名次,前8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3.第二阶段:立姿(跪姿)每人5支箭,以每人两阶段比赛成绩之和排定名次。

  (三)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8年审定的《射弩竞赛规则》。

  (四)民族传统弩比赛用弩、箭自备,须符合《射弩竞赛规则》规定。标准弩比赛用弩、箭的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名与报到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编辑:张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