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9月8日至1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单位可报1个男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四、竞赛项目
(一)55公斤级(含55公斤以下,下同)。
(二)61公斤级。
(三)68公斤级。
(四)76公斤级。
(五)85公斤级。
(六)95公斤级。
五、竞赛办法
(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各组优胜名次共8名选手,采用淘汰赛决出第1名、第2名、两个并列第3名和四个并列第5名。
(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根据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押加比赛成绩设立种子选手,第二阶段淘汰赛根据分组循环赛成绩设立种子选手。
(三)参赛不足8人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四)每个级别每队限报2人。
(五)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8年审定的《押加竞赛规则》。
(六)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运动服。押加带、比赛用鞋由大会统一提供,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名与报到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