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9月8日至1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传统拳术。
1.一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
2.二类: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
3.三类:地躺拳、象形拳。
4.四类:查拳、华拳、花拳、炮拳、洪拳、少林拳等。
5.其他类:除1、2、3、4类以外的各种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拳种。
(二)女子传统拳术。
1.一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
2.二类: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
3.三类:地躺拳、象形拳。
4.四类:查拳、华拳、花拳、炮拳、洪拳、少林拳等。
5.其他类:除1、2、3、4类以外的各种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拳种。
(三)男子传统器械。
1.单器械。
2.双器械。
3.软器械。
(四)女子传统器械。
1.单器械。
2.双器械。
3.软器械。
(五)对练。
1.男子对练。
2.女子对练。
五、竞赛办法
1.男子、女子传统拳术、传统器械,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拳术和1项器械;每队同类拳术、同类器械项目限报1人; 对练项目,每队男女分别限报1组(限3人以内编排,不允许男女混编)。
2.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8年审定的《民族武术竞赛规则》。
3.比赛使用器械自备,须符合《民族武术竞赛规则》规定。
4.比赛用垫子由大会统一提供,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总规程的规定执行。
七、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名与报到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参加其他类拳术比赛的项目,需在第二次报名截止后30天内,报送参赛项目的音像及文字介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