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9月8日至1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运动员12人,女运动员3人,均为少数民族。
四、竞赛项目
(一)搏克(蒙古族式摔跤)。
1.男子团体。
2.女子团体。
3.男子个人。
4.女子个人。
(二)且里西(维吾尔族式摔跤)。
男子,52公斤级、62公斤级、74公斤级、87公斤级、87公斤以上级。
(三)格(彝族式摔跤)。
男子,52公斤级、62公斤级、74公斤级、87公斤级、87公斤以上级。
(四)北嘎(藏族式摔跤)。
男子,52公斤级、62公斤级、74公斤级、87公斤级、87公斤以上级。
(五)绊跤(回族式摔跤)。
男子,56公斤级、65公斤级、75公斤级、90公斤级、90公斤以上级。
(六)希日木(朝鲜族式摔跤)。
男子,52公斤级、62公斤级、74公斤级、87公斤级、87公斤以上级。
五、竞赛办法
(一)且里西、格、北嘎、绊跤、希日木5个项目的比赛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各组优胜名次共8人,采用淘汰赛决出第1名、第2名、两个并列第3名和四个并列第5名。
(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根据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式摔跤比赛成绩设种子选手,第二阶段淘汰赛根据分组循环赛成绩设种子选手。
(三)参赛不足8人(队)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四)搏克团体赛采用“3人轮赛制”;个人赛采用淘汰制。
(五)每名运动员可报且里西、格、北嘎、绊跤、希日木5个比赛项目中的1项,其中每个级别每队限报2名;男子搏克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
(六)比赛前称重不合格的队员不允许参赛,也不允许临时更改级别。
(七)搏克、且里西、格、北嘎、希日木比赛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8年审定的《民族式摔跤竞赛规则》;绊跤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式摔跤竞赛规则》。
(八)绊跤比赛跤服自备,须符合《中国式摔跤竞赛规则》的规定。其他跤种比赛跤服、腰带及摔跤垫由大会提供,其品牌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名与报到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