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9月8日至1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一)各代表团均可报队参加。每个代表团表演项目参赛总数不超过10个,且综合类表演项目不超过4个。
(二)各代表团表演项目设总领队1人,工作人员1人。
(三)每个项目领队1人,编导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不超过20人,性别不限,其中汉族运动员不超过6人。
四、表演项目
(一)竞技类。
(二)技巧类。
(三)综合类。
五、表演办法
(一)比赛分两轮进行,两轮成绩相加为该项目总成绩。
(二)比赛场地分室内、室外。
(三)比赛时间不超过10分钟。如需延时,应于运动会开幕前30天向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时。
(四)比赛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8年审定的《表演项目比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表演服装
表演时,运动员穿着民族服装(竞技类可穿着运动装)。
八、裁判
正、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表演单位的报名和报到按总规程执行。
(二)第二次报名截止前,需向筹委会竞赛表演部报送每个表演项目的解说词1份(含电子版);竞技类项目还需报竞赛规则1份(含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