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陈骏文许俊文摄影
本报讯“交警同志在路上查驾照,目的是看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能力,而非驾驶员是否有带驾照的习惯。无论是身份证还是驾驶证,都是身份、资格的一种象征和‘替身’。因此,电子化的‘替身’也理应被承认。”正在参加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的省政协委员李旸对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表示,在本次会议上,他已向大会提交了一份提案,旨在进一步推广居民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的应用。
李旸告诉记者,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如电子发票等各类电子化凭证已广泛应用于大家的日常生活之中,“证照电子化”不仅是未来发展的一种趋势,也是在实名认证需要愈见增多的环境下,给大家生活“减负”的一种现实路径。
“宁波公安机关推出了‘阿拉警察’,通过电子化的身份证已经可以实现旅馆登记入住、网吧上网、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购买散装汽油登记等用途。”李旸介绍说,在调研中他了解到,目前,浙江、湖南、安徽及太原、临沧等省、市已推出了“电子身份证”,云南、湖南及南京、武汉、来宾等省、市也已认可了“电子驾驶证”等应用。“在前期推广过程中,很多人会担心安全的问题。其实,以电子化身份证为例,用户使用支付宝中的电子身份证先后需要4道程序验证,仅人脸识别一项的准确率就高达99.99%,其实比传统身份证可能丢失而带来的风险更安全。”他说。
对此,李旸也建议我省进一步加大推广电子身份证、电子驾照、电子行车证的推广力度,增加电子化证件可使用的场景,在“证照电子化”应用推广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证照电子化”在省内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