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菊,女,河南真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民建南阳市委员会委员,宛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宛城区第六届人大代表,南阳市律师协会理事,南阳市优秀律师,南阳市市政府顾问库律师,河南省优秀刑事辩护律师,2012、2016年“中南六省律师论坛”南阳代表。
黄菊的父亲是八十年代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的第一代律师,她从小耳濡目染,立志长大后要成为一名律师。1997年,黄菊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工作,后下派到律师事务所,开始了她的律师职业生涯。她先后在子午律师事务所和育滨律师事务所工作,于2016年成立了河南真水律师事务所,并担任该所主任。
随着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地提高。黄菊一年要受理刑事、民事、经济为主的很多不同种类的诉讼案子,工作时间总是被提前安排得满满的,每天开着车往来南阳市区和各个县市,不是到当事人家中和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就是到看守所会见及核实证据;不是在事务所里写案件材料,就是到法院出庭。现在,除了日常的个人案件代理外,她还担任着南召县政府、方城县政府、方城县委及多家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以及南阳电视台、南阳电台“律师说法”栏目、南都晨报公益版常年特邀嘉宾律师。
黄菊认为,要想当一名好律师,不仅要有精通的专业知识,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作为新时代新阶层中的法律人士,更得有坚定的政治站位,要有一颗暖人的爱心。的确,从事法律工作20多年来,黄菊始终用一颗爱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把真情溶入到所代理的每一个案子中。
2012年初,某原国有改制企业的十多名退休工人代表通过南阳电台负责人的介绍找到黄菊,想解决厂里二百多名退休职工退休后的社会保险问题。他们说为此问题奔波数年未能得到解决,准备集体上访告状,希望在律师的帮助下,找到上访的可靠依据。黄菊了解清楚事情的原委后,耐心地将老人们劝说回家,然后迅速和所里其他律师展开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经过半个多月的紧张工作,最后发现老人们是因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错误导致了上述行为。于是,黄菊主动找到这十多位老人,和他们耐心交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真解答他们心头的疑虑,最终使老人们消除了对企业和政府的不信任,避免了一场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黄菊认为,让当事人明白而走,最终达到息讼止纷的目的,减轻政府的信访压力,是一个律师最起码的社会职责,更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2014年5月,黄菊接受委托,担任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的孙某的辩护人。通过多次调查及会见在押嫌疑人,初步阅卷后,黄菊发现该案疑点很多,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并没有显示出令人信服的证据链条。庭审辩护过程中,黄菊依据辛苦收集的材料,准确引用《刑法》、《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公诉机关及被告的指控进行了有理、有力、有据的辩驳。法院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对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的指控不成立。重获自由的孙某及家人事后专程到黄菊办公室,送上鲜花和锦旗表示感谢。孙某更是心怀感激,逢人便夸:“黄律师是个有责任感的好律师,是她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不辞辛苦的付出救了我,还了我清白!”
从业20年来,黄菊办案无数,都是兢兢业业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从没有吃过当事人一顿饭,用自己的身体力行告诫后生晚辈,做一名优秀律师首先具备的品质是遵守职业道德。尤其是遇到那些家庭困难的当事人时,黄菊总是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平均每年免费代理案件4-5起。
在工作之余,黄菊十分热心公益事业。多年来,她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和所在党派及社会团体组织的义务普法宣传活动,长期为上门咨询的客户义务免费咨询,平均每年为社会弱势群体捐款5000元左右。在南阳广播电台“律师说法”栏目,及南阳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中,黄菊义务做讲解,共录制法治节目几百期,并长期义务为南阳市消费者协会、南阳女企业家协会、唐河县唐商会、医生慈善帮扶协会提供法律服务和宣传。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深入领会十九大精神后,黄菊深有感触地说:“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将引领中国更富更美更强,依法治国的步法以经越来越快,律师的春天已经到来。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成员,肩负的的责任更加重大。今后,一定要倍加努力,忠于宪法,奋发向上,为法治南阳、法治中国的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