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河南省全民广场舞大赛相关要求

2018年12月04日13:44

来源:大河网

  1.进入决赛的参赛作品及选手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因伤病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需报经大赛组委会同意。

  2.网站上传参赛视频要求为无后期编辑及加工,需包括所有队员完整动作(不含替补),视频画面不得出现其他非表演参赛人员。

  3.动作编排及设计要遵循健康、安全的原则,整体编排需符合广场舞特点。队形统一、动作整齐流畅,有团队配合与交流。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不得使用低俗、不雅的舞蹈动作,如有发现将依据《广场舞竞赛规则》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该队伍比赛资格。

  4.参赛音乐时长为3分30秒至4分30秒,需选择能体现健康向上,具有正能量的曲目,音乐中不得出现不健康词语。如有发现将取消该队伍比赛资格。音乐录制须达到专业化水准,如因参赛队音乐制作问题导致在比赛时出现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问题,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5.各队应统一参赛服装,工装、制服、演出服均可,参赛服装须整洁、美观、大方,能彰显参赛作品的特点。

  6.鼓励男性选手参加,有男选手的队伍可在线下评分获得加分奖励,每位男士加1分,最多加3分。

  7.各参赛队自行购买保险,报到时交验二代身份证、保险凭证和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签署《责任书》,否则不予参赛。比赛期间因参赛者身体健康等原因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队负责。

  8.所有上传视频及比赛期间的照片录像,主承办单位有权在其相关的活动网站、出版物、媒体报道、宣传广告中使用,凡报名确认后视为参赛队已同意以上版权使用。

  9.凡违反竞赛规程者,主承办单位有权根据其行为情节分别处以警告、减分、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

  10.每个客户终端对单一视频限投一票,可同时对多个视频进行投票。关于刷票行为处罚: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大众自愿投票的原则,对使用软件刷票行为等,主办方有权根据刷票情节处以警告减票、中止投票、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

  11.参加过前两届河南省全民广场舞大赛的获奖作品不再重复参赛。

编辑:窦培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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