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云:不负时代 不负青春

2018年11月19日15:29

来源:大河网

  我叫马青云,男,汉族,1977年10月生人,大学本科文化,高级法律咨询师、高级汽车估损师,现任濮阳弘法法律事务所主任,系中国民主促进会濮阳县支部会员。濮阳县十二届、十三届政协委员、常委。2004年我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十多年的工作,我完成了从一个学子到法律工作者、从一名法律工作者到法律事务所主任转变。居里夫人说:“人类也需要梦想者,这种人醉心于一种事业的大公无私的发展,因而不能注意自身的物质利益。”梦想是人生的目标和前行的方向,坚持梦想,找到自己的目标,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用满腔的激情和昂扬的斗志,大胆去锻炼,勇敢去尝试。

  我的成长之路正是追寻梦想之路

  1998年12月我大专毕业后被分配到国企濮阳县八都酒厂从事专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当初虽然工资待遇不高,但也过的稳稳当当。2003年5月八都酒厂因资不抵债被濮阳县法院宣布破产,之后我成了名副其实的下岗职工,期间我彷徨、我迷茫。2004偶遇县司法局领导,期间经该领导指点和介绍我在濮阳县国庆路东段南侧县土地局门口租了一间门面房,成立了一个法律服务所(实际上也只是个濮阳县城关镇法律服务所的分所),由于没有毕业工作时间短、收入低,没有创业资金,成立该所时我东借西凑,凑了不到5000元,随便买了两张桌子和几把凳子、一个档案柜就开始了我的创业。起初由于知名度低、案源少,我也没有雇佣任何助理和员工,几乎每次外出办案、开庭,事务所大门都是铁将军把门。就这样创业从起初的收入低解决不了温饱问题、到后来的有一定的积蓄、再到现在的每年能挣50多万元,在这期间我尝遍了所有常人忍耐不了的艰辛和困苦,我的事务所人员也从独自一人慢慢的壮大到了如今9人,事务所地址、名称也几经变迁,名称由当初濮阳县城关镇法律服务所、到濮阳县城关镇第二法律服务所,在到现在的濮阳弘法法律服务所。

  修身正德是追梦路上的必然之路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的前提,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如饥似渴的学习各方面知识,武装头脑,通过对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等政治理论的学习,使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12年12月我正式申请加入了中国民主促进会濮阳县支部,并经批准有幸成为了民进大家庭的一员。

  勤奋坚持是我内心的力量

  十多年来我共办理民事案件1580件,经济案件410件,行政案件15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353件,法律援助案件150件,顾问单位35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及时息诉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执业期间,我始终恪守“终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至目前没有出现一例对我个人的投诉。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的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在本所乃至同行业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以温暖之心回报社会是我的信仰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热心公益活动。我积极参加了濮阳县青年自愿者协会和濮阳县巾帼爱心社等公益事业组织,多次参加协会组织的捐款捐物活动。我还多次参加濮阳县委统战部、县政协、县民进支部组织的大型法律进社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和下乡精准扶贫救助活动,另外我还被濮阳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和濮阳县教育局联合选聘为濮阳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讲师,现已定期为濮阳县各类中小学提供法制宣传教育讲座30多场次,受教师生达20000多人次,提高了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水平,增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为有青春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我们都应当怀揣青春之梦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对职责的忠诚和对人民的挚爱,扛起发展的责任,用付出诠释报效祖国的豪情,用行动书写建功立业的壮志,不负时代不负青春。


编辑:康世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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