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众志成城,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中国人民用双手书写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壮丽史诗”,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总结道。
纵观40年,我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事律师工作30余年来,我亲历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见证了中国法制的进步,感受了律师队伍的蓬勃发展。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一直在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思想,不懈奋斗为中原法治奉献出自己的力量。多年以来,凭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律师事业的执着追求,怀着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带领全所人员团结奋进,争创一流,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讲政治,要有一颗定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四个自信”,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基本的政治素养。
2017年11月,我参加了河南省第八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班。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后,我成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的一员,分别到洛阳市召开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等地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来交流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自身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把所学所想所感悟到的都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领行业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弘扬正能量。学习交流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法律工作者,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讲人民,要有一颗热心
在担任省十一届、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期间,我平时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时刻关注民本民生,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一是充分发挥律师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在审议省“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特别是在地方法规的审议中,积极发挥专业特长,从法律的角度提出许多专业性的意见建议。多次受邀参加省市级法院组织的专家论证会,从律师角度评审案件,为法官提供不同的审判思路,对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贡献力量。
二是积极参与立法活动。作为法律专家先后参与了《河南省旅游条例》、《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多部地方法规的咨询论证以及驻马店等市的地方立法论证工作。
2016年5月,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受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起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作为金学苑起草组的组长,我带领起草组成员前往新乡、洛阳等六市及郑州市内住宅小区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发布网络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了解物业服务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倾听各方心声。起草过程中,我时常在考虑,如何起草才能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条例内容既要反映公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体现人民群众意志,又要妥善处理物业管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适应我省物业管理实际需要。起草组历时四个月,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完成了九十八万字的送审报告。2016年10月20日上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评审组评审通过了该《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项目,对起草组的成果予以高度评价。
三是切实提出议案建议。我担任省人大代表期间认真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先后提出议案建议50多个,如关于“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纳入政府办实事计划,保障落实财政资金”的建议,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列入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后,我省法律援助覆盖面由原来不足全省人口5%扩大到35%左右。河南省的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得到了司法部的高度评价,并以多种形式在全国宣传推广河南法律援助工作经验。
通过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越来越多的群众能够直接通过法律援助表达诉求,借助政府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使党委政府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在司法领域真正的落到实处,极大地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四是认真参加代表活动。为深入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献智献策,我积极主动参加省人大组织的代表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先后参加了食品安全法、义务教育法、重大项目建设、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水污染防治、价格法等20项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坚持求真务实,敢于建言而又善于建言,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促使一些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讲工作,要有一颗恒心
连续两届担任河南律师协会副会长至今,我主管参政议政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公司法业务委员会、行政法业务委员会及非诉讼业务开拓与指导委员会,主持参与了大量行业规则的起草、制定工作,指导分管业务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同时承担每年的全省律师岗前培训和律师继续教育课程的讲授任务,充分利用律协各委员会工作平台和律师继续教育、岗前培训等平台,强化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重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全省年轻律师成长提高和律师协会工作建设积极做出贡献。
作为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抓管理带团队,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是我的最重要的工作。我所作为百人的大所是河南省有影响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始建于1984年,多年来,本所立足行业发展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牢牢抓住新时代河南律师行业呈现出的新特征,着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以党建促所建,扎实推进全所律师队伍建设,律师所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和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带领全所律师年均代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0余件。现担任了世界500强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郑州供电公司以及河南投资集团等60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提出了多项决策性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本人先后被评为“人民满意好律师”、“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先进个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等光荣称号。
在多年法律工作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律师不仅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依法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在郑州地王“蓝堡湾”重组项目中,因资金链断裂、负债金额巨大、涉及社会集资群众和业主众多,集资群众多次上访、阻路的情况下,我带领本所律师组成专业团队介入,积极配合郑州市政府工作组和客户开展工作,经过反复论证,本着维护社会稳定,从大局出发,提出了大量具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得到了各方的认同和政府的高度评价。进场工作近三年期间,通过我们夜以继日的工作和艰苦的谈判,该项目所涉及的百余起案件已大部分调解结案。面临知情人员流失、重要资料丢失的工作条件,律师团队积极配合政府和公司,顶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完成了数额达二十多亿元、涉及近二百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确认谈判和还款协议起草、签署工作,有力推动了重组工作的如期进行。在此过程中,我们律师团队以专业的法律服务被有关政府部门和客户所认可。虽然工作过程较为艰辛,但顺利完成了项目,维护了政府信誉,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为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即使道路崎岖坎坷,也不愿负“维护权益、促进稳定”之使命。
讲奉献,要有一颗爱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3亿人要携手前进。我们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角,全党全国要勠力同心,着力补齐这块短板,确保农村所有贫困人口如期摆脱贫困。”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为发挥无党派律师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积极参加河南省律师希望小学建设,连续数十年资助多名学生,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来回馈社会。2011年5月起,我参加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同心律师服务团,作为签约律师为无律师的县提供律法援助服务。同时作为河南无党派人士同心律师服务团团长,在河南省委统战部统一安排下,先后开展到企业进行法律知识宣讲、下基层进行调研等活动,以实际行动投身“同心同德建中原”活动,积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参与重点矛盾纠纷化解,引导企业依法办事和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发挥作用。
2017年10月19日,我带队参加河南省委统战部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赴新蔡县开展"同心助力脱贫攻坚"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南省脱贫攻坚第四次推进会议精神,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脱贫致富的法治环境。以同心法律服务团为主体,在新蔡县司法局建立精准法律扶贫基地,为新蔡县20个乡(镇)明确服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以基地为基础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开展脱贫项目法律服务,强化法律知识普及,排查化解基层矛盾,保障基层群众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回首过去,伴随着改革开放的40年,是中国腾飞的40年,也是中原发展的40年,更是我个人奋斗的40年。作为中国人,我为身处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而感到骄傲;作为中原人,我为见证中原发展的历史而感到自豪;作为法律人,我为自己能用自己的专业为中原发展做出贡献而感到幸运。畅想明天,依旧要怀着对法律的尊崇,凭着对法治的信念,为改革献策,为发展把关,为百姓维权。展望未来,要更加坚定不移地跟党走,坚定不移的走改革开放之路,用不懈奋斗和与时俱进,走出新时代的中国梦,走出新时代的中原梦。
【人物简介】马书龙,男,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一级律师,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河南省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公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法治智库专家,河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政府采购投咨询专家,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得“全国优秀律师”、“河南省人民满意律师”、“河南省十佳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