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十、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05日 02 版)